导读:
代购协议是指在代购过程成,提供代购服务一方与客户方达成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应。那么房屋代购协议?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郭法。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代购合同为有效合同,除非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如下情形则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相关条款,损害国家利益。2、合同签订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实践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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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郭法。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代购合同为有效合同,除非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如下情形则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相关条款,损害国家利益。2、合同签订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实践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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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违法吗,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一、代购是否违法,关键看“额度”刑法规定,划清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一般走私行为的关键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关税税款额是否达到法定的5万元以上,未达5万元的按一般走私行为处理,5万元以上的即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除数额标准外,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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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被告)吴先生,男,汉族,1967年9月20日生,香港职员。委托代理人王新华,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建国,男,汉族。委托代理人王文达,江西名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杨炳富,男,1945年6月7日生,任职于江西阳中阳律师事务所。上诉人吴先生与被上诉人刘建国代购房屋合同纠纷一案,前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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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另根据双方当事人一、二审提交的证据和质证情况,补充查证以下事实:1992年,刘建国欲在广州购买面向华侨出售的侨汇房,因其朋友吴先生是香港居民,符合购房条件,刘建国便与吴先生达成由其代购一套侨汇房的口头协议。之后,刘建国于1993年2月至5月以托人转交、直接给付及代付货款的方式共向吴先生支付了37.74万元人民币。同年12月1日,吴先生及其妻子伍华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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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客户: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账号:_________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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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被告)吴先生,男,汉族,1967年9月20日生,香港职员。委托代理人王新华,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建国,男,汉族。委托代理人王文达,江西名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杨炳富,男,1945年6月7日生,任职于江西阳中阳律师事务所。上诉人吴先生与被上诉人刘建国代购房屋合同纠纷一案,前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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