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土地征收亦称“征收土地”。土地征收是我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一项措施。所征收土地,不给代价;土地除归公有外,其余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那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土地征收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1.告知被征地村组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编制“一书四方案”材料上报审批。5.将征地补偿费用预存到财政专户。6.依法批准后,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政府发布《征用土地公告》,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之内由1.告知被征地村组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编制“一书四方案”材料上报...
浏览全文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
浏览全文
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一)预征告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
浏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