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那么,如何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呢?下面由找法网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相关法律可知,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方法如下: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追诉:挪用特定款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000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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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正确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情节严重”与“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两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仅“情节严重”但未造成童大损害,或仅造成重大损失,但并非“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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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是:本罪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而故意挪用;本罪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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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可知,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方法如下: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追诉:挪用特定款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000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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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标准的法律规定等一系列相关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6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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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管理特定款物的单位和个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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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司法实践中在使用人提出让挪用人挪用公款供自己使用的情况下,都是使用人首先提出请求挪用人挪用公款的意思表示,很少有挪用人主动向使用人提出通过挪用公款进行帮助的情况。因此,在挪用人将公款挪用给他人使用的绝大多数情况下,使用人的行为都和刑法规定的“教唆行为”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其一,使用人具有使挪用人产生挪用公款的犯罪意图和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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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在特殊主体方面和特定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一犯罪手段方面,与贪污罪完全相同;但在主观方面和侵犯的客体方面,与贪污罪又有不同。挪用是擅自动用自己经管的公款,归自己使用或者借给他人使用,准备以后归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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