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那么,人民检察院自首笔录怎么写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刑事立案后的询问笔录1、询问笔录,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制作笔录。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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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对于需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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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审查的内容可分为五点。第一,犯罪事实和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第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第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第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审查起诉的内容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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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批捕以后犯罪嫌疑人是可以见人的,但只限于律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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