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我国的现行刑法中有着两种争对犯罪嫌疑人的司法措施即拘留和逮捕,很多人都分不清什么时候适用拘留什么时候可以适用逮捕,两种情况的适用又有什么条件?相关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具体关于刑事拘留与逮捕有什么区别的相关内容。
刑事拘留和逮捕的不同:1、刑事拘留后的法定羁押期限一般为三到七天,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天。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则没有限制,可以一直羁押到案件审理完毕;2、刑事拘留可以由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直接做出决定。逮捕则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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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与逮捕的主要区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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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一般在立案后,执行地点在拘留所,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必须经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后,在看守所执行。逮捕的条件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等情况的。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为十四日到三十七日;逮捕的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加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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