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付子女抚养费被法院强制执行
更新时间:2014-10-22 23: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生育的小孩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待遇,父母对其未能独立生活的小孩负有抚养义务。而被执行人韦某某在与其丈夫韦XX解除同居关系后,却拒不履行抚养自己小孩的义务,被广...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生育的小孩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待遇,父母对其未能独立生活的小孩负有抚养义务。而被执行人韦某某在与其丈夫韦XX解除同居关系后,却拒不履行抚养自己小孩的义务,被广西隆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从其银行存款账户扣划存款2000元,作为其小孩韦某某的抚养费。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5月24日就申请执行人韦XX与被执行人韦某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及财产侵害纠纷一案,作出(2010)隆民一初字第189号民事调解书,自2010年6月份起由被执行人韦某某每月支付小孩韦某某的抚养费100元,直至小孩年满18周岁时止。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韦某某却不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至2013年9月,被执行人韦某某尚有2000元抚养费未支付。为此,申请执行人韦XX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韦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韦某某拒不履行义务。经执行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韦某某在银行的账户内有存款,足以履行其应尽义务,于是,隆林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1日将其在银行账户的存款2000元扣划至法院账户,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韦XX。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协议离婚的,不给抚养费,起诉也不可以强制执行,,该怎么办
针对对方不给抚养费且不愿履行协议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首先,尝试与对方沟通,了解其拒绝支付的原因;其次,沟通无果后,可向法院申请调解,寻求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最后,如果调解失败或对方依然拒绝履行义务,您应迅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法律手段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此过程中,请保持冷静和理智,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行事。
抚养费已经强制执行还不给怎么办?
针对抚养费强制执行后仍未能解决的问题,您可以采取以下操作:首先,向法院申请全面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包括银行存款、房产等;其次,如果对方有固定收入,您可以申请法院扣留其部分收入以支付抚养费;最后,一旦发现对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您可以要求法院进行搜查并予以查封、拍卖。这些措施都是为了确保抚养费的有效执行,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