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终结和执行中止的异议
更新时间:2019-07-02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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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工作无法继续下去,从而结束执行程序。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特殊情况消灭后,再恢复执行程序。执行终结与执行中止有区别,前者是停止执行程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工作无法继续下去,从而结束执行程序。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特殊情况消灭后,再恢复执行程序。
执行终结与执行中止有区别,前者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后者是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条件具备时,执行程序仍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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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终止执行和中止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提出异议之诉期间一般不中止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案件中止执行和中止执行有什么不同
法律分析:中止执行后法院还管,寻找可供执行的条件,发现可执行的条件,及时申请法院对其恢复执行。中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的特殊情况,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继续进行未完成的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