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的执行期限
更新时间:2019-06-29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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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在自收到赔偿申请的两个月以内执行赔偿。赔偿请求人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书后即应执行。
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在自收到赔偿申请的两个月以内执行赔偿。
赔偿请求人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书后即应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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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不按司法建议做如何起诉
行政不做为可以起诉,可以起诉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但不是所有不作为都可以提起诉讼,只有行为是针对特定人作出时才能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若当事人对某个条例或规范不服,则不能以行政机关失职为由单独提起诉讼。因此,起诉行政不作为的只能是该行为牵扯到的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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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国家赔偿法要求赔偿义务行政机关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当根据案件情况选择合适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作为被告:
(1)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或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