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19-06-29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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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特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在民事案件作出判决、调解之前,裁定一方当事人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以解决这方当事人生产、生活之急需,在该裁定生效后,若当事人不先予给付,人民法院可依据裁定予以强制执行,这就是先予执行。人民
在特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在民事案件作出判决、调解之前,裁定一方当事人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以解决这方当事人生产、生活之急需,在该裁定生效后,若当事人不先予给付,人民法院可依据裁定予以强制执行,这就是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只能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可以是金钱、实物或者保证人担保。担保的目的在于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免因申请人申请错误,使被申请人受到损失。如果申请人最后败诉,不仅要把先予执行的财物如数归还被申请人,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所遭受的财产损失。但是,虽然申请人败诉,但并没有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申请人除如数返还先予执行的财物外,不负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㈠适用先予执行的案件应当是:①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诉讼;②追索劳动报酬的诉讼;③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包括: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㈡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㈢不先予执行将会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㈣只能由原告提出先予执行申请,包括本诉原告、反诉原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㈤被申请人必须有履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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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后申请者能不能撤销先予执行
执行申请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
1、法院的强制执行是依据原告的请求而启动,
2、如原被告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还款协议时,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强制执行,
3、注意是中止,而不是终止,也不是撤销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先予执行?
你好,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能否先予执行?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