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多长时间出裁定

更新时间:2021-06-01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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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来说,法院收到胜诉方的执行申请后就要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执行的条件,在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后就可以采取有关执行措施。如果案外人发现法院的执行侵害到其权利的,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但是,执行异议多长时间出裁定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有关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

执行异议多长时间出裁定

  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当事人、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的在于保护案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纠正已经生效执行文书的错误。异议应当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提出,并说明理由,提供证据。执行人员收到执行异议之后,应当立即审查处理,认为异议确有道理的,应当报请法院院长批准裁定中止执行。如果原执行文书确有错误,应撤销原裁判,按法定程序给予纠正。执行异议没有理由的,应当驳回案外人的异议,恢复执行程序。

  法院要对异议进行审查,十五日内做出裁定,异议成立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执行异议多长时间出裁定

二、

执行异议审查形式有哪些

  1、审查主体。执行异议的主体是案外人,也就是正在执行的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本案第三人对法院执行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属于执行异议。委托执行案件的受托法院对法律文指定交付的标的物的执行有不同意见书的,也不属于执行异议。

  2、证据审查。应当辩认证据本身是否客观存在。证据内容有涂改、伪造等现象或内容不客观的,应作为疑证,不能直接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证据之间必须关联,能够起到相互印证的作用。对于相互矛盾的证据,应当加以分析,去伪存真。所有证据证明的内容应能够说明异议人与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有直接利害关系。异议人,提供证据所证明的实体权利与其身份无关的,应当予以排除。证明范围应当具体明确。证据内容应当体现明确的权利义务范围和界限,有准确的时间和地点,客观上,能与事实相符。

三、

提出执行异议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执行异议多长时间出裁定的相关内容。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因为法院的执行措施危及到案外人的权利,案外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要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在收到异议后的十五天内做出裁定。如果您对执行异议裁定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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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行裁定有异议。
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执行局提出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做出拆裁定,还可以走执行异议之诉吗?
如果对执行标的不服是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如果对原判决、裁定或者对执行的违法性不服的,不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