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中实施查封扣押的程序

更新时间:2019-07-02 13: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查封、扣押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从行政法学的理论上讲,行政强制措施一般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带有明显的预防性和强制性。二是行政强制措施常常是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前奏和准备,很多

  扣押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从行政法学的理论上讲,行政强制措施一般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带有明显的预防性和强制性。二是行政强制措施常常是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前奏和准备,很多情况下,是在行政处理决定作出前的调查阶段,为保全证据或保持一定状态而采取的措施。因此,带有明显的即时性和中间性。三是由于行政强制措施是对个人、组织采取的强力行为,

  因此,实施时必须十分谨慎。行政机关是否有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律授权,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

  监督管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遵循行政强制措施的特殊程序实施查封、扣押:

  第一,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物品需要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对重大案件或

  者数额较大需要查封、扣押的,应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法中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当场交付行政相对人查封、扣押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主要内容:行政相对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查封、扣押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查封、扣押的期限,需要技术鉴定的应有鉴定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和印章;行政执法人员的签名和日期等。

  第三,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7日,需要检验的,不得超过15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在此期间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第四,对查封、扣押的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失除外。对查封、扣押的财物,行政机关也可以指定行政相对人或者委托第三人负责保管。

  第五,行政机关发现行政相对人的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第六,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被查封的物品视为解除查封;被扣押的物品,行政相对人有权要求退还。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行政处罚中扣押规定
在行政处罚中,扣押财物是作为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存在的。实施扣押时,我们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会及时处理扣押的财物。如果涉及违法行为,可能会转为行政处罚。
行政查封扣押期限的规定是哪些
1. 行政查封扣押期限的规定: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但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2.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3.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4.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查封扣押是行政强制措施吗,法律怎样规定
扣押财物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得委托。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权限范围内可以实施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律师解答动态
您好,需次日满十八岁成年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可以详细说一下情况,以便给你更好的解答。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可以详细说一下情况,以便给你更好的解答。
你好,被欺诈签订的合同可以起诉撤销
党政律师
党政律师
1分钟前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可以详细说一下情况,以便给你更好的解答。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这情况钱有可能拿回来。首先,让你套钱交保证金的做法可能不合法。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要求退还保证金,保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分钟前
这种借用他人身份证参加工作的行为会有影响。一方面,对被借者来说,可能要承担因实际劳动者工作产生的法律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