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履行通知方式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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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债权转让履行通知方式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
债权转让履行通知方式
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如果一味强求通知义务要在诉讼之前完成,并且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以此为由驳回受让人的诉讼请求,则违背了合同法设立债权转让的立法本意——及时解决经济纠纷,鼓励交易、促进经济的正常流转;同时又曲解了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的立法本意,该条规定通知义务意在一方面尊重债权人对其权利的行使,另一方面维护经济秩序的相对稳定,以债务人得到债权转让的通知的时间为分界点,确认债务人应当履行其偿债义务的对。
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明确限定,笔者认为可以以口头方式(如果债务人不予认可,则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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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选择方式应确保债务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通知。书面通知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可留痕的方式;口头通知则可以通过电话、面对面交谈等方式进行。为了确保有效性,建议录音或请第三方作为见证。通知方式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并妥善保留相关证据。
债权转让通知应注意哪些重要事项?
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通知应明确债权转让事宜,包括转让的债权、受让人信息等。若债务人无法联系,可通过公告等方式通知,确保程序合法。
债权转让法律程序中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债权转让送达方式多样。书面送达需取得回执,确保意思送达并留证;公证送达通过公证机构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则更为正式,明确双方权益。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