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义务偿还个人债务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例如张先生与朋友李、陈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张持股40%,李、陈各占30%。现李欠他人5万元,又暂时无力偿还。债主要求公司替李某偿还债务,或用李某在公司的股
例如张先生与朋友李、陈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张持股40%,李、陈各占30%。现李欠他人5万元,又暂时无力偿还。债主要求公司替李某偿还债务,或用李某在公司的股份来抵债。但是李某欠下的债务是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如果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李某在公司的股份,而其他股东又不愿意公司股权落入他人手中,作为公司股东,张、陈二人可以享有优先购买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债权债务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