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起诉借款人与担保人对实际借款额三方出现分歧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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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债权人起诉借款人与担保人对实际借款额三方出现分歧“我给朋友担保了40万元,但他实际只借了20万元钱,现在他无法还钱,债权人要起诉我们,要求我们归还40万元钱,我们该
债权人起诉借款人与担保人对实际借款额三方出现分歧
“我给朋友担保了40万元,但他实际只借了20万元钱,现在他无法还钱,债权人要起诉我们,要求我们归还40万元钱,我们该怎么办?”昨天,义乌的王先生通过新报热线85252000向记者反映情况。
王先生家住义乌福田四区,去年下半年,他的朋友张一(化名)以买房子差钱为由,希望王先生给他提供担保。王先生觉得自己和张一的关系不错,就应允了。事后,王先生陪张一去见债权人,三方订立了借款合同,合同写明张一借款40万元,王先生在担保人一栏上签了自己的姓名。
过了几个月,张一因涉嫌非法融资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抓获。“他知道自己没钱还给债权人,就向我坦白了事实,原来当初他只向债权人借了20万元现金,而非40万元。”王先生说,“他还把自己和债权人谈话的录音交给我,里面确实提到实际借款只有20万元。”
前段时间,债权人要求王先生归还40万元,否则将向法院起诉张一和王先生。“虽然有录音,但债权人否认只借20万元钱给我朋友,一定要我承担40万元的借款,这该怎么办?”王先生很苦恼。
浙江婺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忠认为,按照法律要求,担保应以主债务为依据,合同只是一种形式,如果王先生担保的债务实际金额只有20万元,那他只需承担20万元的借款,但前提是王先生手中必须要有录音,且录音能够反映实际的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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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与借款人合伙让担保人还款
1.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朋友在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时,自愿提供担保,是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2. 保证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如果没有约定,则为连带保证。如果是连带保证,根据《担保法》第18条规定,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贷款公司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你在担保范围内偿还,也可以要求你的朋友偿还。
3. 如果是一般保证,根据《担保法》第17条规定,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需要通过仲裁或诉讼后,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能让你承担担保责任。
4.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如果债权人在能向你主张权利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让你承担保证责任,就过了诉讼时效,你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了。
5. 如果对方不出现,可以积极要求朋友的父母督促其尽快还款。
民间借贷担保人和借款人被债权人起诉了 借款人跑了 债权人法院可以直接拍卖吗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