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还款期限的书面借据,债务人到期不还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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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还款期限的书面借据,债务人到期不还怎么办?答:《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2年内向甲要

  有还款期限的书面借据,债务人到期不还怎么办?

  答:《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2年内向甲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超过2年,即普通诉讼时效届满,乙方要求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持书面借据并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如到期不还,债权人必须在2年内向债务人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只要债权人不断主张权利,就不断增加时效,法律立法本意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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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还款时间到期未还怎么办?
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