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抵债务玩虚假诉讼 各被法院罚款5000元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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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市民李成近日和原配汪波打起了离婚官司。此间,李成发现,汪波莫名其妙欠了别人10.5万元钱,还与债主打起了官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日前宁波鄞州法院查明:原审原告代燕

  市民李成近日和原配汪波打起了离婚官司。此间,李成发现,汪波莫名其妙欠了别人10.5万元钱,还与“债主”打起了官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日前宁波鄞州法院查明:原审原告代燕与原审被告汪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来是一起虚假诉讼。该起案件的原、被告各被法院罚款5000元。

  为抵债务玩起“金蝉脱壳”之计

  原来,原审原告代燕的丈夫与原审被告汪波系表兄妹关系。今年5月底6月初,汪波与李成打起了离婚官司,为了抵销离婚案件中的其他债务,汪波找来代燕,两人合谋编造了3张借条,涉及金额分别为2.5万、5万、3万元,全是汪波欠代燕的。双方之间的借款事实实际上不存在。

  今年6月7日,原审原、被告来到鄞州法院进行诉讼,并于当日经该法院调解结案。7月21日,汪波与李成经法院调解离婚。不久,李成知道前妻与别人的“民间借贷纠纷”一事,认为这是前妻施的“金蝉脱壳”之计,当即向法院反映。

  法院方面对此十分重视,经过再审调查核实,该院对原审原告与原审被告之间发生的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涉及虚假诉讼情况依法进行了认定。

  再审过程中,代燕称,双方之间的借款事实并不存在,请求法院撤销调解书。汪波称,代燕说的都是事实,编造虚假借条的目的是为了抵销其离婚案件中的债务,请求法院撤销调解书,并表示愿意承担法律后果。

  法院依据一系列证据认为,该院6月7日作出的相关民事调解书,原审原、被告之间并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原审原、被告提交给法院的三张借条均系假证,直接影响了案件事实的认定,妨碍了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应当予以罚款。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撤销该院原审调解书,并对虚假诉讼当事人代燕、汪波分别罚款5000元。被罚款人自愿接受法院处罚,并进行了深刻检讨。

  据悉,这是鄞州法院首次对当事人虚假诉讼进行处理。打击“假官司”亟待有法可依“虚假诉讼公然蔑视国家法律,挑战司法的严肃性、权威性,给社会造成了危害。”鄞州区法院院长张光宏表示。

  不少法律界人士表示,实践中形形色色的虚假诉讼,相当一部分难以发现。即便某些案件有疑点,也缺乏有效证据证实。

  以汪波和代燕案为例,审案法官告诉记者,能够查处的虚假诉讼一般都是受害人因自身利益受损,顺藤摸瓜发现后提供线索给法官。在虚假诉讼案件中,当事人之间一般存在亲属、朋友、同学等特殊关系,行动默契,查处难度大。[page]

  而据记者了解,我国现有刑法条文中,没有一个罪名与虚假诉讼直接对应,司法实践中对其处理非常不统一,多以诈骗罪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等来给虚假诉讼中的涉案人员定罪。而在学界,又有无罪说、敲诈勒索说等理论。由此看来,上级法院对虚假诉讼加以统一规范已成当务之急。

  鄞州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要求立案人员询问当事人有无其他案件处于诉讼程序,并比对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数据,查询其他诉讼信息,以书面形式附于案卷中,一并移交给承办法官,以方便其判断和防范虚假诉讼;在审理中发现虚假诉讼嫌疑的,承办法官要通过实地调查来甄别;该院还编撰了“虚假诉讼警示手册”,立案时向当事人出示,用实案实例进行事前警示,从而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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