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名职工拿回拖欠14年70万元工程款(图)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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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报汕头讯记者杨媛,通讯员宿华文、陈振喜摄影报道:上月24日,在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法院广东省南澳食品进出口公司(下称食出公司)系列执行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现场,白发

本报汕头讯 记者杨媛,通讯员宿华文、陈振喜摄影报道:上月24日,在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法院“广东省南澳食品进出口公司(下称食出公司)系列执行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现场,白发苍苍的77岁老人章伯激动万分地接过拖欠了14年的70万元工程款,63名食出公司职工也满意地领回70万元借款。被欠款14年最怕过节

章伯是南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分公司(下称第一分公司)经理。公司在1993年从社会筹资百万元承建食出公司南洋大厦,按协议,工程结束时,食出公司付还百万元筹资款连同70位民工的工资款。然而,一年后南洋大厦建成,食出公司却无法还清债务,第一分公司也随之陷入困境。

章伯说,14年来他最怕过年过节,电话一响,肯定是债主和工人催债,每逢过年过节都要离家避债,甚至萌发过到南洋大厦跳楼的念头。

一件事牵出系列案

据了解,食出公司经营期间多次向单位和个人借款,并因兴建南洋大厦而拖欠承建单位第一分公司工程款。后经营不善,自1999年起歇业。

由于食出公司无力偿债,各债权人先后向南澳县人民法院起诉。食出公司被诉的七宗案件判决生效后,南澳县人民法院2001年至2002年相继立案执行,执行标的总额749.1537万元(利息均暂计至2002年3月31日止),其中包括食出公司与第一分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执行标的额120.4209万元。

另外,食出公司63名职工于2009年3月向法院起诉,要求食出公司偿还拖欠基建借款156.958万元。经调解,食出公司应偿还这63名职工基建借款70万元。

执行和解多方满意

据南澳法院执行局介绍,这系列案件的执行过程复杂周折。南澳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南澳食品进出口公司的“南洋大厦”等几处财产,但经评估,这些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由于食出公司遗留问题多,还涉及拖欠企业职工工资款、社保金等问题,各相关债权单位和个人对如何解决问题意见纷纭,法院执行工作两次被迫中止,该系列执行案成了长期无法执结的积案。今年,南澳县人民法院再次启动该案执行。南澳法院执行局通过十多场次的协调,促成债权债务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先后说服债权人为债务人减免债款总额224万元,其中,第一分公司债款减免为70万元。同时,引导食出职工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身的权益。

同时,南澳法院成立专项执行小组,加班加点办理执行法律手续,仅用七天时间,便将全部案款发放到当事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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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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