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合同效力类型探讨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摘要]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既相互关联又相互区别的概念。就保险合同而言,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效力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保险合同成立后立即生效;当事人就保险合同附延缓
[摘要]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既相互关联又相互区别的概念。就保险合同而言,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效力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保险保险合同。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保险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