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保险人是否履行说明义务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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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关保险人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是保险合同法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但我国旧保险法对于保险人履行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的方式及程度均语焉不详,使得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履行成为保
有关保险人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是保险合同法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但我国旧保险法对于保险人履行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的方式及程度均语焉不详,使得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履行成为保险合同法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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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保险法》中的法条规定,保险人有向投保人说明的义务吗
投保人的条件如下: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或者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人说明义务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保险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1.说明告知保险合同的内容、免责条款等细则; 2.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这也是保险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所承担的,最为重要也是最为基本的一个义务,更是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一个具体表现; 3.及时签单的义务; 4.对于被保险人任何信息以及涉及到了保险条款相关协定内容等方面的保密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保险人履行说明义务的方式
法律规定保险人履行说明义务,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在性质上属于保险合同成立前的先合同义务,是投保人决定投保与否的基础性考虑因素。 因此,保险人该项义务的履行时点应当在投保环节,而非保险合同成立之后。 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履行提示义务和说明义务,对投保人而言并无实际意义。 而且,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情况是,投保单并不附载保险条款,而保险条款是投保人决定是否投保的首要因素,应当在投保人考虑投保与否时即让投保人了解保险条款的内容,可行的方式是在投保单上附载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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