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案情介绍」2002年11月4日张某为自己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10份,保险金额1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张某在合同生效180后患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或接受合同列明

  「案情介绍」2002年11月4日张某为自己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10份,保险金额1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张某在合同生效180后患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或接受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2003 年1月7日张某因多发脑梗塞、高血压三级、肾上腺瘤住院治疗,1月24日好转出院;9月5日张某因突发急性下壁心梗、冠心病、高血压、脑梗塞、脑萎缩、肾上腺瘤手术再次住院治疗,20日好转出院。2003年10月10日张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要求保险公司给付其重大疾病保险金3万元,并提供了相关索赔资料。经保险公司多方调查,发现张某曾在2001年8月1日因TIA、脑梗塞、高血压三级住院治疗,8月5日出院;8月21日又因同种疾病再次住院治疗。这两次住院治疗情况张某投保时均未告知保险公司。据此,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之规定拒绝给付张某重大疾病保险金。 2004年6月7日张某因治疗无效死亡。

  「仲裁情况」2004年8月26日张某之妻严某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万元。当地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保险公司提出仲裁委员会管辖权异议,认为张某投保时未与公司选择争议处理方式为仲裁,仲裁委员会无案件管辖权。2004年9月15日仲裁委员会出具了《决定书》,认为投保单、保险条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本案中的合同文本均为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保险公司虽未在投保单中约定案件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但保险条款中却规定了解决争议的方式有仲裁和诉讼两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认定双方当事人选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委员会对案件有管辖权。

  2004年11月10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为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在业务承揽中未全面行使询问权利,放弃了自己的质询权;责任免除条款未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不产生效力。裁决保险公司向严某支付保险金3万元,承担案件仲裁费2400元。

  「仲裁条款是否生效」本案中,保险公司提供的《个人人身保险投保单》中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是这样描述的:

  投保险种中需选择争议处理方式的请选定:

  1、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或就近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

  投保人选定为第二种方式。

  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二十二条“争议处理”条款约定: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时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 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或就近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尽管保险公司的《个人人身保险投保单》、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二十二条都对争议解决方式都做出了规定,但两者是不冲突的。保险合同当事人有权依照自己的理性判断,设计民事活动,管理自己的事务。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二十二条赋予了合同当事人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权,合同当事人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但选择权应该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行使,不应是在合同成立后行使。《个人人身保险投保单》在保险合同成立的过程中是“要约”内容的载体,其内容一经保险公司承诺,保险合同即告成立,故《个人人身保险投保单》上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应视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

  对案件的管辖问题,仲裁委员会把保险合同“争议处理”条款与投保单中选择的争议处理方式视为相互冲突,进而适用合同法的格式合同争议处理规则决定自己具有管辖权,此种理解方法违背了仲裁的自愿原则,裁决结果也实难让人信服。

  「案件处理结果」仲裁结果出来后,保险公司不服,认为仲裁委员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有违法裁决之嫌,依法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没有签订仲裁协议,发生纠纷后又未作补充协议,且保险公司在仲裁庭首次开庭时已提出异议,故认定该仲裁书违反了仲裁法关于管辖的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一)项之规定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

  夏晓东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保险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4743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保险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效力恢复还是待定呢?
保险合同效力认定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如何认定保险合同的效力
保险合同效力认定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能退多少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终止后是否会退钱要根据具体的保险产品类型进行确定。如果是返还型保险,比如年金型保险,那么合同终止后保险公司会退还保费。如果购买了消费性保险
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包括
保险合同变更包括合同主体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效力变更。主体变更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变更。这主要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变更,而非保险人,通常又称为保险
保险合同效力解除的原因
保险合同所载的保险合同概要、条款、声明、批注、人身保险要保书、恢复保险合同效力申请书、体检报告书、附加保险合同及其它约定书,都是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合同成立保险合
保险合同效力问题
购买的保险可以在21天之内无理由退保,如果超过期限退保会损失保费,购买保险一般情况下无需被保险人签名,投保人签名即可。
保险合同协议的效力
保险协议的转让需要保险公司这个第三方同意。
导致我个人所得税要缴纳,这个怎么办?
你好,关于个人所得税是公司交还是个人交的问题,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一般由支付工资(或个人所得)的企业或单位代扣代缴,不需要哪些步骤或者手续。按照税率
村里修路能用土地流转吗?
土地问题一般归属于各个地方的国土部门管辖,如果遇到有关土地流转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国土部门,如果国土部门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社保卡挂失后,补办新卡,钱打到原卡上,新卡有钱吗
社保卡补办后,原卡信息失效,新卡需重新激活并更新相关账号信息。原卡资金不会自动转至新卡,需联系相关部门处理。若资金数额大或处理周期长,可寻求律师协助。选择处理方
保险法案例
保险法案例
保险法案例
购房后,一直没有去收房拿钥匙需要付物业费吗
购房后未收房也需支付物业费。具体操作:1.查看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了解物业费收取标准;2.与物业公司沟通,确认物业费金额及支付方式;3.如有异议,可协商减免或寻求
现在整栋楼都在装修,且所有装修人员都知道各个屋里的初始门的密码,楼上毛坯房有人恶意开管道井阀门放水导
除了与开发商协商,你们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新房漏水问题:首先,可以联系物业公司,要求他们协助处理漏水问题;其次,如果漏水是由于装修施工不当导致的,可以向装修施
如何撤销已故老人签订的民事调解书,对于继承人来说,有履行的义务吗?
继承人有权撤销已故老人签订的调解书。操作如下:1.收集证据,证明调解书存在问题;2.通过法院起诉,请求撤销;3.如调解书涉及多方,需通知其他方并参与诉讼;4.法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