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机不幸撞死亲人保险公司也得赔偿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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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驾驶员撞死自己的父亲,保险公司赔不赔?10月31日,四川彭州法院一审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第三者责任险免责条款无效。法院认为,“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保险
驾驶员撞死自己的父亲,
保险公司赔不赔?10月31日,四川彭州法院一审判决中国人民财产
保险公司的第三者责任险免责条款无效。法院认为,“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免责条款违背公平原则,排除了
投保人的主要权利。据介绍,该判决在全国都开创了先例。被告方保险公司表示,将提起
上诉。
据《成都商报》报道,去年4月21日上午10时许,一货车车主万某雇佣的驾驶员肖某驾车行至彭州白鹿镇路段时发生故障。肖某请同车有修车经验的父亲下车检修时,车突然失控,冲向路边,将肖的父亲轧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四川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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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江湖郎中药死亡,进入意外险,保险公司能否赔偿
发生事故有人死亡时,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这些损失,不足部分由侵权者继续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保险理赔的程序如下:
1、立案查勘,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过马路被撞死,个人意外保险不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商业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商业险保额后,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 发生车祸的保险理赔流程是: 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 3、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的银行帐户划拨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