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赔偿是否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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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例一:2004年12月8日,衡阳市某中学校门附近,一辆出租车撞上了初一女生李某,女孩左脚粉碎性骨折。此后,李某在南华医院住院治疗78天,花了25071元医疗费。经交警队认
案例一:2004年12月8日,衡阳市某中学校门附近,一辆出租车撞上了初一女生李某,女孩左脚粉碎性骨折。此后,李某在南华医院住院治疗78天,花了25071元医疗费。经交警队认定:肇事司机承担事故95%责任,肇事司机随即支付了23818元医药费。
在车祸发生前的2004年9月28日,李某的母亲给她买了一份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其中保险规定,被保险人在申请医疗保险金时,必须提供医疗费用原始单据,如果不能提供原始单据,就不能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条件,保险公司有权不予赔付。笔者认为,保险条款约定理赔所需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是为了证明支出医疗费的真实性和确凿性,只起证据作用。如果其他凭证或原件线索亦能足以证明保险事故发生和损失程度的真实性和确凿性,如医院、交警等相关部门的证明足以证实该医疗费用的真实性,那么保险公司就不能拒绝赔付。
如果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对参加了医保的索赔申请人保险公司不赔,对没有参加医保的申请人保险公司才会赔付。这就造成申请人在保险公司享受的待遇是不一样的,显然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所以,该规定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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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怎么赔偿?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凡户籍在该地,出生90天以后的农村居民及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均可参加(没有年龄上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报销比例:
(一)住院、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档次项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
(二)普通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金额,报销比例:档次项目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