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理赔案例--合同解释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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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家住新野县城的钱某没有想到,保险合同中的一个或字,使他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遭到了拒绝,从而引发了一场官司。现年31岁的钱某是新野县一名机关干部。2000年8月
家住新野县城的钱某没有想到,新野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本案中,当事人钱某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野县支公司就保险合同中约定癌症的范围,在理解上发生了争议,并引起了诉讼。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法院作出了有利于被保险人钱某的条款解释是非常正确的。由于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条款的偏面理解而拒绝支付保险赔偿金的行为,给被保险人钱某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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