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己买的二手车丢失后,车主和保险公司却为了具体赔偿金额闹上了法庭。日前,该案历经二审,车主齐某获得了42960元的赔偿款,而非保险公司认为的32000元。
自己买的二手车丢失后,车主和保险公司却为了具体赔偿金额闹上了法庭。日前,该案历经二审,车主齐某获得了42960元的赔偿款,而非保险公司认为的32000元。
案情回顾
2004年9月17日,本市居民齐某购买了一辆二手桑塔纳2000型轿车。
4天后,齐某以该车原单位的名义在保险公司保险合法有效,根据保险方面的规定,确定被盗车辆的实际赔偿金额确实应以车辆购置价格减去相应折旧,因此判令保险公司应赔偿齐某车辆损失42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