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身保险合同无效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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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的保险市场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接触人身保险;与此同时,有关人身保险合同的争议也初露端倪。笔者作为一名主要从事保险法律事务的执业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的保险市场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接触人身保险;与此同时,有关保险处罚,这两者截然不同。
那么,是不是说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骗了白骗呢?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如何维护自己作为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呢?毕竟对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的行政、刑事处罚本身未涉及投保人的权益呀。笔者认为,投保人一旦发现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在保险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或者欺骗投保人时,如果自己恰恰阴差阳错可以从中受益时,就默认这份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如果使自己的利益受损时,则可以援引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人身保险合同。在采取后一种办法时,需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即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由于撤销权消灭,投保人将无法主张撤销合同。
可见,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在保险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或者欺骗投保人情形下的人身保险合同并非当然的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对这样的人身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直接请求合同无效并要求保险公司返还保险费不仅得不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支持,而且还白白损失了一笔诉讼或仲裁费用。所以说,准确理解什么样的人身保险合同无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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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格式无效法院
保险合同效力认定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依无效保险合同获得理赔
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无效的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当事人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方;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