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订立的保险合同能变更吗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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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58岁的竹某向A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10年期简易人身保险,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证记明:竹某每月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5元,交款期自1996年3月起至2006年2月止,受益人为竹某,到

  58岁的竹某向A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10年期简易人身保险,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证记明:竹某每月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5元,交款期自1996年3月起至2006年2月止,受益人为竹某,到期返还4850元。此后竹某按照约定如期交纳保费。2006年3月,竹某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支付4850元保险金时,保险公司以保险证上的数额是业务员笔误为由,只同意按照投保单上的保险金额715元给付。

  请问:重大误解订立的保险合同能变更吗?

  解答人:这里涉及到重大误解问题。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时,对合同主要内容等有关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会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损失,或者根本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误解既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单方面的误解,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易人身保险条款》第八条明确规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按份数计算。每份保险费不分年龄和期限,每月人民币一元。每份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不同年龄和投保期限分别规定”。根据规定的,竹某的情况即满期时每份应获得保险金额为143元/份×5份=715元。竹某所持保险证上记载的保险金额为4850元,大大超出了中国人民银行对利率的调控标准。且投保单上的保险金额715元,表明保险公司业务员当时的确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会使保险公司的利益受到较大损失,已经构成重大误解。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对此类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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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什么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的变更,表现为保险合同条款及事项的变更。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保险合同变更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才可完成
保险合同变更说明义务
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保险合同主体变更; 2、保险合同内容变更,包括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保险费和保险费率,保险赔款或保险金的给付等; 3、保险合同效力变更。
变更受益人是变更保险合同的
受益人的变更属于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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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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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钟前
根据《合同法》,中介未履行转租承诺,您有权要求退还押金,建议协商或起诉。
您好:个人信息被其他公司盗用申报个人所得税,即使没有经济损失,也可以要求盗用公司赔偿。根据《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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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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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钟前
情感自由,自愿发生性关系属于道德范畴,双方只能协商处理,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起诉的,法院不予支持。
代海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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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钟前
您好:老家的失地保险通常不能直接转到上海用于退休。失地保险是针对失地农民的特定社会保障制度,与城镇职
代海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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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钟前
您好:遇到这种情况,核心是先明确学校未批准休学的原因,同时确保自己不会因“未按时返校”被认定为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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