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与保险公司对保险条款的理解不一致时,应怎样解决?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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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保险实务中,尤其在索赔和理赔时,往往发生被保险人一方与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情形。这就涉及保险条款的解释问题。鉴于保险条款是由保险公司单方拟订的
在保险实务中,尤其在索赔和理赔时,往往发生保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关于这一规定的适用应当注意:并非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条款的任何争议都必须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当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条款的内容理解不一致时,应当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首先按照通常理解,结合条文词句的含义、逻辑关系以及保险交易惯例等进行合理解释,有专业解释的,如死亡、地震、暴雨等,应按照专业术语的理解来解释。只有当保险条款的含义含混不清或产生多种理解时,才应当援引上述规定,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只有如此,才不至于滥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背离立法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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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死亡被保险人没死
关于保险理赔,要注意保险理赔时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获知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报案的方式有三种:上门报案、电话报案、营销员传达报案。
投保人何被保险人不一致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一致很正常,没有要求二者必须一致。身份证号和姓名对就行,手机号不对的话可以找保险公司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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