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及其法律后果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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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08年11月,韩某从某机动车交易市场以10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办妥过户手续后,韩某为该车购买损失险,韩某告诉保险公司该车购买价格为15万元,双方约定保险金额为15
2008年11月,韩某从某机动车交易市场以10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办妥过户手续后,韩某为该车购买损失险,韩某告诉保险公司该车购买价格为15万元,双方约定保险金额为15万元,但未约定该车的保险价值。2009年1月,该车因交通事故而全部毁损。韩某向保险公司申领保险金15万元,保险公司审核后以该车实际价值(购买价)只有10万元为由,仅同意赔付10万元。韩某诉至法院。法院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该车进行了鉴定,结论为该车出险时实际价值为11万元。法院遂判决保险公司向韩某赔付保险金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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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的保险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的时候,是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公司的行为是需要遵守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的,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