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属于遗产吗
更新时间:2022-05-2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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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09年11月份,临沂某县居民张某投保了一份6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指定其好友李悦作为受益人。2010年6月14日,张某在水库旁钓鱼时,不慎掉入水中,溺水身亡。保险公司
2009年11月份,临沂某县居民张某投保了一份6万元的人身临沂》第63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在下列情形下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的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本案中,由于张某指定李悦作为其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受益人,故这6万元保险金只能归李悦所有,而不能作为张某的遗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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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赔款受益人是法定算遗产吗?
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人身保险,不是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