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业务办理须知
更新时间:2022-05-2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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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工伤保险首次申报核定办理须携带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三
一、工伤保险首次申报核定办理须携带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三)劳动保险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
(3) 遗属父母的:
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经济收入证明材料;街道、乡政府提供的生存证明;民政部门对孤寡老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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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工伤保险业务办理程序
你好,工伤保险办理程序:到工伤部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工伤认定通知书》认定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个人申请;医院诊断证明书和出院通知单复印件;原始发票;门诊处方及病历本;医院费用总清单;工伤职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属于交通事故的必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节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资料单。
2017工伤保险业务办理
工伤保险办理手续:用人单位携带劳动合同、劳动者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