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不受重复理赔限制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贝政明认为,如果张女士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单中写明:将对投保人治疗过程中“合理费用”进行赔偿,同时将扣除投保人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需
上海联合上海理赔标准,那么保户是无法更改核保部门提出的理赔金额的。
但是,贝政明认为,保户应该在保险公司提出药物属于自费药时,向保险公司索要自费药清单,以便核对保险公司是否有按照标准进行核保。
此外,针对张女士提出,保户拥有2份或多份保单,是否可以进行重复理赔的问题,贝政明指出:“一般情况保户可以选择比较有利的保单进行理赔。”但他强调指出,近年来,常有消费者咨询人身保险重复理赔的问题,贝政明的观点是,从现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态度看,保户在购买多份保单后,完全可以进行重复理赔,“保户需要坚持自己的观点”。
国际金融报·张颖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人身保险理赔免责纠纷案例
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
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