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妹未尽扶养义务 3万元遗产不能继承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2月13日,一遗产纠纷案在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结,请求继承其哥哥3万遗产的三兄妹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法院审理查明,71岁的单身齐老汉十五年前父母均去世,齐老汉60岁
2月13日,一
遗产纠纷案在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结,请求继承其哥哥3万遗产的三兄妹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法院审理查明,71岁的单身齐老汉十五年前父母均去世,齐老汉60岁那年,即1997年被
村民委员会送往乡政府所属敬老院赡养。2007年9月,齐老汉因脑溢血抢救无效去世,其兄妹三人相帮敬老院处理了齐老汉的丧事,敬老院清理遗物时发现齐老汉在银行尚有3万余元存款。齐老汉的三兄妹认为,他们是齐老汉的亲兄亲妹,根据《
继承法》规定,应当均分继承这3万元。但敬老院认为,齐老汉在敬老院生活11年间,三兄妹虽曾探视,但未出一分钱赡养费,齐老汉日常生活费及
护理费是由村民委员会出一点、乡政府拨付一点,国家扶持一点这“三点”组成,其丧葬费也是敬老院支付,并依据上述“三点”,拒绝仨兄妹继承齐老汉遗产,形成诉争。
内乡法院认为,齐老汉3万元遗产是齐老汉生前合法财产,三兄妹与齐老汉有血亲关系,是第三顺序
继承人,根据《继承法》规定,应当继承齐老汉遗产,但三兄妹在齐老汉生前未尽扶养义务,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三兄妹不能继承齐老汉遗产,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驳回三兄妹诉请。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继承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