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保监局关于核准乌鲁木齐睿和泰商贸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更新时间:2022-05-23 11: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你公司《关于乌鲁木齐睿和泰商贸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进行兼业代理资格核准的请示》(新太保产(2006)111号)收悉。经审查,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疆睿和泰商贸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进行兼业代理资格核准的请示》(新太保产(2006)111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申请的乌鲁木齐睿和泰商贸有限公司和新疆路路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两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你公司应持此批复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中国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保监局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资格申请表
法律分析:
1、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或增加保险兼业代理险种的请示文件;
2、兼业代理资格申请表(附件1);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
5、委托办理函;
6、兼业代理机构资信情况调查表(附件2,由委托拟建立兼业代理关系的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和提出)
7、加盖公司印章的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8、经营场所照片。
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只需提供1—4的申请材料;保险公司在填具兼业代理机构资信情况调查表时,应将材料
7、8作为附件一并收集。对于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我局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