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如何分割财产?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案情介绍】甲和乙是夫妻,丙、丁系甲乙的子女,1994年丙娶妻戊,1995年生子已,丁至今独身。2009年3月甲、乙在一起车祸中双双死亡。甲、乙生前有房屋四间,未留遗嘱,

 【案情介绍】

  甲和乙是夫妻,丙、丁系甲乙的子女,1994年丙娶妻戊,1995年生子已,丁至今独身。2009年3月甲、乙在一起车祸中双双死亡。甲、乙生前有房屋四间,未留遗嘱,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2009年4月丙、丁在对甲、乙夫妻的遗产进行分割前丙因病死亡,也未留有遗嘱。现丁、戊、已三人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要求分割遗产份额。

  【分析】

  在此案例中关于对戊、已两位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戊分得房屋一间,已分得房屋一间。

  理由是:在转继承情况下,因为转移的是被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因此,被转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取得的仅是被转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的权利,而不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所以,应由被转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并不因被转继承人和转继承人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而发生所有权的共有关系,即不能将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作为其已取得所有权的财产而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并按析产认定其中一半属配偶另一方,另一半是本人遗产而按法定继承处理。其继承份额是不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而进行分割的,转继承的客体是继承权,不是遗产,因而不存在分割共有财产的问题;

  第二种观点认为戊分得房屋一间半,已分得房屋半间。

  理由是:转继承的客体应该是遗产,因而,应该划出一半作为被继承人配偶的财产,另一半作为转继承的标的。转继承的本质是二次继承,转继承的客体不是继承权,而是遗产所有权。

  笔者认为,从物权法的角度来看第二种观点较为妥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的规定,此条规定的继承是为转继承。我国物权法规定物权可以因继承而取的,本案中甲、乙在一起车祸中双双死亡时便产生继承法律关系,丙作为法定继承人在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戊共同享有两间房屋所有权,这两间房屋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丙因病死亡,此时又产生法定继承关系,由戊、已分割属于丙生前个人的财产。在分割丙的遗产前理应对丙与戊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继承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1535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财产怎样继承分割。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婚前财产如何继承或分割?
是否分期给付的,如果分期的夫妻共同给付贷款涉及夫妻共有。如果不是分期,归他孩子和他父母继承。处置时会比较麻烦,因为毕竟丈夫应该还住在那里,孩子怎样抚养等因素也会
如何通过上诉财产分割继承
建议把事实补充完整才好解答。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45岁以上没有固定合同,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如果员工无过错,合同期内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怎样处理我女儿的未成年分娩?育儿?
可以报警处理,结合有没有超过16
转继承发生的条件
转继承发生的条件
转继承纠纷
不是在线免费咨询吗?
法院没有专门的免费咨询的部门,但当事人可以免费向法院进行法律程序的咨询。需要法律适用方面咨询的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当地司法局律师援助中心电话12348,是为群众提
你好,想写起诉状可以来找你吗
你好,你是什么纠纷呢?具体的纠纷有不同的起诉状内容
非农业户口搬到农业户口他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吗,土地征用她会得到百分百吗
法律分析: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耕地。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你的意愿,决定是否收回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