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无签名一般无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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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萍乡一读者问:王老太去世后,小儿子张言拿出一份代书遗嘱,声称母亲立下遗嘱房子由他继承。大儿子张飞发现,遗嘱是说年前由同村两个朋友见证、其中一人执笔撰写的,但在
萍乡一读者问:王老太去世后,小儿子张言拿出一份代书遗嘱,声称母亲立下遗嘱房子由他继承。
大儿子张飞发现,遗嘱是说年前由同村两个朋友见证、其中一人执笔撰写的,但在代书遗嘱上只有两个见证人的签名,没有王老太的签名,只按了手印。请问,没有签名的遗嘱是否有效?
答:王老太没有签名,若她在立遗嘱时身体未出现危急情况,那么此遗嘱应认定为无效,她的房屋应按法定继承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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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没有代书人签字盖章有效吗?
你好,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代书人没有签名的代书遗嘱在形式上是不完整的,一旦引起争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无效的。当然,如果无法定继承人对此遗嘱提出争议,也可以以此遗嘱进行遗产继承。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