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财产保险被罚22.5万
更新时间:2022-05-2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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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因大地财险青岛分公司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的违法活动,以及收受保险费回扣被罚22.5万元。
日前,记者从保监会官方网站了解到,针对大地财险的违规行为,山东保监局和山东保监局均对其给予了严厉的行政处罚。
在山东保监局的官方网站“行政处罚”专栏中,中国大地财产青岛业务经营过程中,对搅拌车、罐车附加条件承保”,因此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
此外,在青岛保监局官方网站的“行政处罚”专栏中,记者也可以看到分别针对大地财险及相关负责人的“青岛保监罚〔2011〕20号、21 号”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处罚决定书当中,保监局认为大地财险青岛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利用保险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青岛保监局决定对其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罚款15万元。并对时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销售管理部总经理的当事人庄群处以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今年保险业半年监管会上,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对行业发展和监管的要求不断提高,保险监管干部要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促使市场主体增强消费者保护的观念,监督其履行消费者保护的责任,把消费者保护放在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目前频频升级的监管警示正是对这一理念的体现,集中显示出监管层不断加大力度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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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家大地东边盖冷库6米挡我大地他应该让几米
法律分析:起诉可以去法院咨询。起诉的流程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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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