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修订《保险法》有关条例的探讨

更新时间:2022-05-20 09: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新修订《保险法》更加注重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在一些方面的规定更加人性化;其中新修订《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在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防范道德风险方

  新修订《保险法》更加注重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在一些方面的规定更加人性化;其中新修订《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在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防范道德风险方面有重要的作用。

  新修订《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该规定涉及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情形和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情形。在这里针对该条规定探讨以下几点意见:

  一、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未遂情形探讨

  笔者认为,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违反了保险宗旨。在《合同法》层面,由于投保人恶意行为导致保险合同目的实现而合同无效。

  该规定表述为投保人应当与被保险人、受益人不为一人,并且要求投保人、受益人对于造成的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主观方面属于故意。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的加害行为出于非法肯定应当按照该规定执行,但是如果该加害行为出于合法是否也使用该规定。我们认为,如果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的加害行为出于合法,保险人是应当给付保险金的,因为这种加害行为前提并非违法,不存在立法本意避免的道德上的风险。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行为是和刑法理论相联系的。在刑法理论上如出现未遂情形,应当如何处理?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这一表述理应包括未遂情形。对于未遂情形结合防范道德风险的立法本意,应当认为属于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情形。

  该规定中的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在因果联系上是否一定要求有单纯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故意呢?实践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实施了抢劫、非法拘禁、虐待、遗弃等犯罪行为。但是造成了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情形是存在的,此种情形投保人的故意并非是致被保险人死亡,其故意另有其他方面的因素,但是导致了被保险人的死亡;在发生以上的情形时,应当根据保险理论的近因原则分析投保人的行为是否被保险人死亡的近因,对于属于近因的应当按照新修订《保险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近因的则不应当按照该规定处理。[page]

  二、受益人丧失受益权情形探讨

  受益人受益权丧失情形,受益人作为对保险金有期待权的民事主体,其行为对于保险金的归属问题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受益人更是防范道德风险的最重要方面。对于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应当严厉处罚,无论受益人是否有以获得保险金为目的;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虽然未遂,但是对于此应当严厉处罚,使其丧失该保险金期待权。

  三、投保人兼具受益人身份情形探讨

  如果投保人兼具受益人身份,发生该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时如何处理呢?

  此时涉及退还保单现金价值还是向该受益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支付保险金,显然就存在矛盾。

  受益权依附于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下,相关权利人在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下方可享有,首先应当由相关权利人指定。在新修订《保险法》中指定行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受益人并非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属于保险合同关系人,其存在与保险合同有密切关系,但绝非当事人。受益人的受益权依附于保险合同存在。

  综上所述,受益人在保险合同的层面与投保人具有不平等性。

  新修订《保险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单纯合同层面显然是对于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处罚,从该规定来看是解除保险合同。新修订《保险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仅仅是对于保险合同关系人违反保险合同的处罚,显然对于保险合同影响不大。

  在投保人兼具受益人身份的情形下,首先作为投保人身份情形时法律已经就该合同对投保人作出处罚;此时受益人的受益权所依附的保险合同已然不存在,保险人也无须向其他权利人支付保险金。在防范道德风险方面也应当如此。

  所以我们认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兼具受益人身份时,应当依照新修订《保险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保险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79905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保险法不正当竞争处罚条例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2018年社会保险法条例
你好,对于该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向上一级机关反映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保险法车辆全损赔付条例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具体内容具体如下:按责理赔一: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有责时,保险人根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责赔偿贯
工伤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
你好,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和职工无关,职工是不缴费的,按照单位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按照单位的工伤风险性质给予不同的费率。
我想咨询临时工保险法律条例
您好,建议积极协商处理
新保险法有关问题
1\\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企业2\\包括的范围很广,比如说吃请搞关系之类的。
《保险法》有这样的条例吗?
目前先处理交通事故的赔偿事宜,然后再说人寿保险的事。
社会保险法对农工有哪些保护条例?
具体看法条,你一旦进入企业就享受各项社会保险,没有农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弄坏了我孩子的眼镜,要不要赔偿?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诉讼解决
达到退休年龄但未缴纳社保15年的,是否可以退休到缴纳15年再退休
法律分析:到退休年龄但没交够15年可以个人继续缴纳社保,直到缴满15年为止。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
摄影店押金不退怎么办?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退还,希望帮到您
我买的一个东西没看清楚买错了,然后我问商家他说可以补差价,然后发给我一个包包,他就一直没发货
法律分析:首先,购物的货物发现损坏了,第一时间应该联系卖家,告知货物损坏的情况。为了避免卖家以为是人为损坏,最好一打开包裹的时候就先进行拍照,保留凭证。然后,和
你好,买车的时候付了一千块钱,但是没写合同和协议,现在不要车了,能退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不能退。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合同未能签订,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
在谈朋友期间给女朋友花了不少钱发现她就是经常跟别人聊天等等分手了这个钱可以拿的回来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相关文书下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