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拆迁如何区分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按照湖北省的有关规定,私房和单位自管房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用途为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不明确或已取得建筑审批手续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用地为准。房产管理部门的直管公房用途根据租赁凭证确定,原审批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的,按住宅
按照湖北省的有关规定,私房和单位自管房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用途为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不明确或已取得建筑审批手续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用地为准。
房产管理部门的直管公房用途根据租赁凭证确定,原审批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的,按住宅房屋认定,对其营业部分给予适当补偿。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征地拆迁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