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东农村信用合作社诉保证人东宏纺织工艺厂承担借新还旧借款合同连带清偿责任案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案情」原告:厦门市同安巷东农村信用合作社。被告:同安县东宏纺织工艺厂。被告:许跃进。被告许跃进系厦门市同安县嘉茂石油公司的创办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该公司
「案情」

  原告:厦门市同安巷东农村信用合作社。

  被告:同安县东宏纺织工艺厂。

  被告:许跃进。

  被告许跃进系厦门市同安县嘉茂石油公司的创办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该公司期间,于1997年3月31日向原告厦门市同安巷东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人民币36万元,并由被告同安县东宏纺织工艺厂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届满后,被告许跃进既无还款也未支付利息。原告遂诉至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许跃进归还贷款本息,被告同安县东宏纺织工艺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许跃进、被告同安县东宏纺织工艺厂开庭前未作书面答辩。

  「审判」

  同安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被告许跃进在经营厦门市同安县嘉茂石油公司期间,于1997年3月间欲向原告厦门市同安巷东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人民币36万元。被告同安县东宏纺织工艺厂法定代表人许东阳在被告许跃进的要求下同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并在被告许跃进提供的空白担保借款合同及保证人认可复函上盖章。尔后,被告许跃进即与原告签订了担保借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10个月。后因厦门市同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审批该笔贷款手续时,仅同意贷款期限为7个月,原告即与被告许跃进对原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和保证期限进行了相应的更改,并由原告的经办人员和被告许跃进在更改部分盖章。原告于1997年3月31日将人民币36万元支付给被告许跃进使用。期限届满后,被告许跃进未能按约归还贷款本息,被告同安县东宏纺织工艺厂也未履行担保义务。原告遂于1998年9月20日向同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许跃进归还贷款本息,被告同安县东宏纺织工艺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院还查明:被告同安县东宏纺织工艺厂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5万元。审理中,被告许跃进承认原告所诉属实,同意归还贷款本息;被告同安县东宏纺织工艺厂则提出该借款合同系原告与被告许跃进以欺诈手段骗取其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该贷款属于贷新还旧的贷款,且又对担保期限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更改,故要求确认该担保合同无效,不同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同安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同安县东宏纺织工艺厂法定代表人许东阳将盖有该厂公章及其私章的空白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及保证人认可复函交给被告许跃进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应视为被告同安县东宏纺织工艺厂之法定代表人许东阳授予许跃进代理权,其应对该合同承担责任。因此,原告与被告许跃进签订的借款合同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手续完备,应确认为有效合同。但担保人同安县东宏纺织工艺厂以其仅有的人民币15万元的注册资金为被告许跃进向原告贷款36万元提供担保,而原告在审查被告的贷款手续时也没有严格把关,因此,其超出部分显然无效,依法不予保护。被告同安县东宏纺织工艺厂提出该笔借款合同系原告与被告许跃进以欺诈手段骗取其对该笔贷款提供担保,要求确认其担保无效的主张,证据不足,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该院于1998年10月20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许跃进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个月内归还原告厦门市同安巷东农村信用合作社人民币36万元及利息(自1997年3月31日起算至还款之日止,月利率按厦门市同安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及逾期罚息规定计付)。

  二、被告同安县东宏纺织工艺厂对被告许跃进偿还原告厦门市同安巷东农村信用合作社人民币15万元负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被告同安县东宏纺织工艺厂与原告厦门市同安巷东信用社不服,提出上诉。

  同安县东宏纺织工艺厂上诉称:我厂与许跃进约定提供担保的期限为半年。但许跃进与巷东信用社串通,擅自变更还款、保证日期,并涂改认可复函的签字日期,严重损害了作为保证人的我厂的合法权益,应依法免除我厂的保证责任。本案保证的借款系借新还旧,许跃进与巷东信用社未告诉我厂真情,骗取我厂提供担保,我厂依法也不应承担担保责任。因此,该借款担保合同应为无效合同,请求二审法院改判我厂不对许跃进的借款承担担保连带清偿责任。

  巷东信用社上诉称:原审判决既然认定担保借款合同有效,担保人就应依合同约定履行约定的担保义务,对许跃进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审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3月31日,巷东信用社与厦门市同安县嘉茂石油公司签订一份《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厦门市同安县嘉茂石油公司向巷东信用社借款36万元,借款期限自1997年3月31日至1998年3月31日,借款月利率11.26‰,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东宏纺织厂在合同保证人一栏及《保证人认可复函》上盖章,保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厦门市同安县嘉茂石油公司法定代表人许跃进亦在合同保证人一栏盖章,以自然人身份提供担保,保证人保证期间自1997年3月31日至2000年3月31日。嗣后,巷东信用社和许跃进未经东宏纺织厂同意即将合同借款期限改至1997年10月30日,将保证人保证期限改为至1999年10月30日,并由巷东信用社经办人黄朝宗和许跃进在更改处盖章,事后双方亦未告知东宏纺织厂。厦门市同安县嘉茂石油公司系许跃进个人出资兴办的企业,因未年检,于1998年被厦门市同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借款期限届满后,厦门市同安县嘉茂石油公司未按约偿本付息,巷东信用社遂于1998年9月14日提出诉讼,要求借款人许跃进偿还借款本息,担保人东宏纺织工艺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庭审中,许跃进对所诉借款事实无异议。

  另查明:1995年12月29日和1996年3月12日,厦门市同安县嘉茂石油公司以厦门市同安县庆丰贸易商行作为担保人,向巷东信用社分别借款10万元和26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一直未还。庭审中,巷东信用社和许跃进承认本案借款合同是上述两笔借款的转贷,实际是双方原先借款关系的延续。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巷东信用社与许跃进签订的借款合同实际上未发生新的借款事实,巷东信用社未按此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许跃进亦未实际取得和支配合同项下的款项。巷东信用社与许跃进隐瞒事实真相,以“借新还旧”形式让东宏纺织厂提供担保,违背了担保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巷东信用社未能举证东宏纺织厂担保时知道真相,故担保人东宏纺织工艺厂的担保责任可依法免除。另一方面,在未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情况下,巷东信用社与许跃进即对借款期限和保证期限进行更改,导致了合同的变更,损害了担保人的合法权益,担保人依法也不应承担担保责任。巷东信用社在同安县嘉茂石油公司被注销后,直接向许跃进主张债权,许跃进对此无异议,应予支持,但其要求东宏纺织厂对许跃进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上诉请求,缺乏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信。东宏纺织厂要求免除其担保责任的上诉请求于法有据,应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部分有误,应予纠正。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借款合同条例》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该院于1998年12月5日判决如下:[page]

  一、维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许跃进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个月内归还巷东信用社36万元及利息(自1997年3月31日起算到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厦门市同安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及逾期罚息规定计付)。

  二、撤销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驳回巷东信用社对东宏纺织厂的诉讼请求。

  「评析」

  本案的关键在于上诉人厦门市巷东农村信用合作社与许跃进之间是否存在借新还旧的借款关系、借新还旧的借款合同效力如何以及借新还旧借款合同中担保人的责任承担问题。

  一、借新还旧的定义如何,金融界与司法界目前均无明确的说法。顾名思义,就是借新款还老账,借款人在未还清银行前一期贷款的情况下,又与该银行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将该贷款用于归还前一期贷款。本案中,1995年12月29日和1996年3月12日,被上诉人许跃进开办的厦门市同安县嘉茂石油公司以厦门市同安县庆丰贸易商行作为担保人,向上诉人厦门市巷东信用社分别借款10万元和26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一直未还借款本息。在二审庭审过程中,上诉人巷东信用社与被上诉人许跃进均承认本案的借款合同即1997年3月31日巷东信用社与厦门市同安县嘉茂石油公司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是上述两笔借款的转贷,是双方原先借款的延续。巷东信用社未按新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许跃进亦未实际取得和支配合同项下的款项。本案是典型的借新还旧借款合同纠纷。

  二、由于我国有关法律对借新还旧未明文禁止,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对此类合同的效力产生了一些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借新还旧的目的是为清偿未能按期归还的前一到期贷款,且该借款合同实际履行的结果也抵销了借贷双方原有的债务,故借新还旧的借款合同属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条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的规定,商业银行应按期收贷,逾期应加收利息并追收贷款。因此,就贷款方而言,在明知借款方不能偿还前笔借款,缺乏资信的情况下,仍向债务人发放贷款,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的基本原则,借新还旧的借款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合议庭认为,借新还旧的借款合同虽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其效力,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第12条规定了“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之日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该通则第17条第2款第1项同时规定了借款人申请借款的条件是,“要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可见,央行对借新还旧的借款合同采取的是不置可否的态度。就《商业银行法》第7条而言,这并非禁止性规定。因此,在实践中,许多金融机构以法律、政策并未明文禁止为由,采取原则上不同意借新还旧,但对法律允许的贷款展期、借款合同变更等做了变通处理,借新还旧在现实金融活动中大量存在。从保护金融秩序稳定考虑,这类借贷关系只要双方主体适格,借款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且合同形式合法、手续完备,认定为有效是合适的。

  三、本案免除了担保人东宏纺织工艺厂的担保责任,是鉴于两方面的事实。一方面,本案中,原贷款是在1995年12月29日和1996年3月12日分别贷出的,由厦门市同安县庆丰贸易商行作为担保人。上诉人巷东信用社与被上诉人许跃进隐瞒了事实真相,骗取东宏纺织工艺厂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及《保证人认可复函》上盖章,保证期限定为1997年3月31日至2000年3月31日。主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是属《担保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指的“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的行为,依该条规定,保证人即不承担民事责任。另一方面,本案又发生有该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即巷东信用社和许跃进又未经东宏纺织工艺厂的同意即将合同借款期限改至1997年10月30日,并将保证期限改至1999年10月30日,由巷东信用社经办人黄朝宗和同安县嘉茂石油公司开办人、法定代表人许跃进在更改处盖章,事后双方亦未告知东宏纺织工艺厂。对主合同双方当事人这种未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的履行期限,又越权变更保证人保证期限的行为,保证人在诉讼中发现后并未追认,而是表示反对,依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保证人也应不承担保证责任。从该两方面看,都存在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上的理由。因此二审法院变更了一审判决的部分内容,免除东宏纺织厂的担保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物权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60046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向借款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需要借款合同吗
担保合同在银行一般叫做保证合同,法律上成为担保合同。 保证责任生效是看保证人与债权人(通常为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有的是独立的合同,有的是包含在借款合同内的)。
保证贷款,借款人配偶是保证人,此笔贷款有效吗,可否向借款人主张权利,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保证合同早于借款合同签订,保证合同有效吗?
借口人在签订银行借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明确借款用途。 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关系到银行的风险以及审核是否通过, 借款人应在合同上注明借款用途并且按
借款合同签字了,保证合同是多人保证的,借款人A的借款合同的钱都打给了保证人B,借款A应该还吗,有责任
借款合同纠纷起诉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
保证合同先于借款合同这样保证是否有效?保证日期咋算
这是特别约定的担保期限的合同,有效
借款担保保证合同
说得不是很清楚,我所离萧山很近,欢迎来所咨询。
借款保证合同纠纷
根据担保合同需要偿还贷款。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借款保证合同
一般提供担保没有约定责任范围的法律视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农村合作医疗补缴后多久生效?
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后,一般在下一年会开始生效。因为该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一般是每年的十二月,而下一年的一月份开始,医疗保险就生效,当事人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退休后发现单位少交社保多年,怎么办?
有社保补交纠纷时可以向人社局反映,投诉或举报。
乡村公路汽车超速撞人如何定责?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
多人起诉一人时可以并案审理吗?
法律规定一人上诉,案件就会一并审理的
交50元话费,现没到中帐
如找不到交易凭证,可尝试通过电子支付平台查询交易记录,或向银行索取交易明细。若仍无法提供,向客服说明情况,看是否能通过其他方式核实交易。
抵押权是如何实现的
抵押权是如何实现的
其它物权案例
因生产中产品有不合格的,老板扣工资
劳动行政部门主要负责监管和执法,处理劳动违法行为。劳动仲裁委员会则负责调解和仲裁劳动争议,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解决纠纷的途径。
被骗2500,需要律师协助开调查令
选择律师时,要考虑律师的专业背景和经验。优先选择有刑事辩护经验或诈骗案件处理经验的律师。同时,了解律师的口碑和服务态度也很重要。可以通过亲友推荐、在线平台评价等
居民楼做充桩基里多少米才能做充电桩吗?
在居民楼安装充电桩时,如遇到建筑物结构限制,可能需要改造电气线路或申请特殊许可。具体操作需遵循当地相关法规和安全标准,如提交申请材料、聘请专业施工队伍等。在改造
相关文书下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