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制度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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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占有制度的调整范围极其广泛。可以说,凡是涉及到物权内容的,多数有可能涉及到占有制度。但是,对整个物权法体系中的占有制度却并不能狭隘地理解为其仅存于占有中,实际

  占有制度的调整范围极其广泛。可以说,凡是涉及到物权内容的,多数有可能涉及到占有制度。但是,对整个物权法体系中的占有制度却并不能狭隘地理解为其仅存于“占有”中,实际上其他实体或程序法均有可能规定占有制度的内容。占有制度是涉及面很广且极具争议的一项物权制度,并在物权法体系中被独立成编,可体现出其重要性。《物权法》对占有制度的专门性规定极其简略,只有短短的五条。但是占有制度是涉及面很广且极具争议的一项物权制度,并在物权法体系中被独立成编,可体现出其重要性。对于占有制度调整范围的解读理论界往往各持己见。有的认为占有制度只调整占有事实而不调整占有权利,有的认为物权法中的占有制度只规范无权占有而不涉及有权占有。这些争议一方面是由于人们的理解差异所致,另一方面是诸多学者对占有制度的解读并未严格把握该法条的文义体系和立法精神造成的,有的甚至仍在沿用物权法出台前的有关脱离立法实际的理论去解释物权法,显然难免有误。善意占有人在因维护占有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未获清偿前能否对占有物行使留置权的问题。物权法第243条对有关必要费用未获清偿的情形下占有人如何保护自己的费用求偿权未作规定。有理论认为,占有人可依据“同时履行抗辩权”来对抗原所有权人的权利主张。但笔者认为,此时占有人应适用留置权制度而不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占有的保护体系中,应准确界别占有的法律性质并进而确定应适用何种具体的保护制度。即无论是对单纯占有事实的回复性保护还是对占有权的保护,均要考察占有的法律属性。一般而言,对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中的善意占有给予回复性保护具有正当性。但是,那种认为即便恶意占有的情形亦应提供回复性保护的学术主张则显然是违反基本正义原则的,应断然取否定的司法价值观。在此种情况下,宜追加真实的权利主体作为第三人,以便对争议物权的归属作出适当的处置。此外,在处理恶意占有的具体案件中,不能单纯适用物权法制度。如当发现恶意占有已构成行政违法或刑事违法的,应启动案件移送制度,以使有关部门能够追究恶意占有人的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这是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必尽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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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使用费必须给吗?
是的,应支付占有使用费。具体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若合同无效,可参照租金标准支付。拒不支付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影响信用记录,甚至面临法律制裁。
非法占有司法解释
1. 非法占有是指无合法根据取得、控制他人财物,而“目的”是指动机所趋向的结果。 2. 从民法意义上说,“非法占有”指的是非依法律依据对他人的财物实施控制和管领的状态。 3. 非法占有包括侵占、哄抢、私分、截留、回扣、贪污、受贿、骗取而占有公私财产等行为。 4. 非法占有还包括没有法律依据又未取得所有人许可而由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的财产,即非法地行使占有权能,包括善意的非法占有和恶意的非法占有。
非法占有会构成什么罪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的概念可以表达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这里的侵占是指盗窃、诈骗、贪污、抢夺以外侵犯财产的具体犯罪方式。 侵占罪的对象是私有财产的所有权,具体来说是行为人自己持有的他人财产的所有权。
律师解答动态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可能还需要结合案情具体细节才能判断。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6分钟前
签了合同就有法律效力了。不过你是在被催促且没充分考察情况下签的,若有证据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或对方有欺诈
你好,有什么可以为你服务的?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0分钟前
这得看合同有没有约定各联效力一致。如果没约定,只给电子扫描件可能存在风险,因为扫描件证明力比原件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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