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特征包括哪些?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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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权特征
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请求权。质权独有的特征是:
(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
(2)质权是以债务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质权为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交付的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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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返还出质物,但与出质人约定保留质权,质权还有效吗
您好,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质权属于担保物权。质权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出质人)将其动产(质押财产)出质给债权人(质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质权人的权利限于占有质物,但不可取得质物的所有权,质物的所有权属于出质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权与抵押权相比,其特征是什么
1、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生效条件不同: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效力不同;
4、变卖程序不同;
5、成立要件不同;
6、合同生效时间不同
质权人把出质物归还给出质人,质权的效力如……
1、债权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
2、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的方式决定的。
3、用于质押的债权须债务人不享有抗辩权或自愿放弃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