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权-设定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典权的设定是创设典权的法律行为,是典权的原始取得方式。设定典权,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就一般情况而言,当事人之间设定典权,须符合下列条件:1.须以不动产为标的物。典

  典权的设定是创设典权的法律行为,是典权的原始取得方式。设定典权,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就一般情况而言,当事人之间设定典权,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须以不动产为标的物。典权标的物,即典物,应为不动产,故典权为不动产物权。出典人就其所有的不动产没典,可以是就不动产所有权的全部设典,也可以是就刁;动产所有权的—部分设典。不动产共有人,可以就其应有部分没典。如果刁;能确定应有部分的,则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以全体共有人名义设典。在传统民法中。典物包括房屋和土地。在中国现阶段,民间存在的典权都为私有房屋典权。土地典权在新中国成立后已被废除。以不动产作为典权标的物,固无疑问。但不动产的范围如何界定,则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传统民法认为,不动产权利不能作为典权标的物,非所有人不能以他人之不动产设典。建立适应中国市场经济需要的新型典权制度,这种观念应加以改变。首先,应允许不动产权利作为典权标的物。现行法律已明确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以不动产权利设典较之不动产权利的转让、出租和抵押更具有优越性。其次,应允许非所有人在一定条件下以他人不动产设典。既然允许以不动产权利作为典权标的物,则取得不动产权利的非所有人自然可以设典。例如非所有人就自己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典等。这对于更好的发挥不动产的效益是有益的。

  2、须支付典价。典价是取得典权之对价,支付典价是典权设定的要件。典价应一次性支付,其数额有当事人约定。典价不能超过卖价,但一般应接近卖价。典价一般以金钱计算,也可以用实物计算,但用实物计算的,应折算为金钱。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0条,“以合法流通物作典价的,应当按照回赎时市场零售价格计算”。典价包括原典价和找价。原典价是指典权设定时所支付的典价,找价是指典权设定后所增加的典价。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上引《意见》中曾指出:在典期内,经当事人约定增减典价的应当准许。

  3.须在典期以内设定。典期,是指阻止出典人行使回赎权的期限。在典期内,出典人不得回赎典物。典期届满后,出典人方可行使回赎权。因此,典期届满,典权并不消灭,只有在出典人回赎典物或在回赎期内不回赎典物,典权方归消灭。在传统民法中,典权按典期,可以分三种:(1)定有期限的典权。是指定有限制回赎权行使的期限。该期限为典权人占有典物并使用收益的最短期限。典期得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其约定方式有二:一是约定典期为若干年,二是约,定出典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回赎。无论哪种约定方式,典权的最长期限均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台湾民法典第912条规定,“典权约定期限不得逾30年,逾30年者,缩短为30年。”中国法律无这方面的规定,但司法实践一般也作如此解释。定有期限的典权,在典期内或典期届满时,当事人可以约定延长。应当指出,在典期内延长典期,前后典期合并计算不能超过法定典权最长期限;在典期届满后,延长典期,实为更设一种新典权,其约定期限亦不能超过法定典权最长期限。(2)未定期限的典权。当事人没有约定典期,出典人可以随时回赎典物。从理论上讲,当事人是否约定期限,当属其自由,但法律上亦应有最长期限之限制。台湾民法典第924条规定:“典权未定期限者,出典人得随时以原典价回赎典物。但自出典后经过30年不回赎者,典权人即取得典物所有权。”中国司法实践亦作如此解释,“典契未载明期限经过30年未赎的,原则上应视为绝卖”。未定期限的典权,当事人得于典期存续中,改定为定有期限之典权,但改定前后的合并期限不能超过法定典权最长期限。(3)不得附绝卖条款的典权。所谓绝卖条款是指在典期届满后,若不回赎,即作绝卖之条款。从典期而言,虽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为保护出典人利益,则不得不对典期作一定的限制。这种限制就是典契不得附绝卖条款。台湾民法典第913条规定:“典权之约定期限不满15年者,不得附有到期不赎即作绝卖之条款。”可见,典权期限不满15年的,即为不得附绝卖条款的期限。如果当事人设定了此类条款,则该条款无效,出典人仍可按回赎期回赎典物。如果典期在15年以上,而当事人设定了绝卖条款,则该条款有致,出典人典期届满不赎的,即视为绝卖。4.须采取特定形式。设定典权,通常依合同方式为之。由于典权关系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因而,典权的设定应采取书面合同的形式。典权当事人应当签订典权合同,即典契。合同中应载明标的物、典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典期、回赎期等内容,双方要签字盖章。典权合同是转移不动产占有的合同,因此,必须进行登记。在中国,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典权合同,须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以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的典权合同,须到土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手续。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物权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68996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关于典权问题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造成他人房屋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典权和抵押权质权的联系
两者关键的区别在于;抵押不需要占有抵押物,只需要在相关部门登记即可;而质押需要转移质物(只能为动产)的占有,否则便不是质权
抵押权 典权 质权的区别
定限物权即限制物权,是一种只能在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其外延是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所有物权。比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只具有担保的作用,权利人通常不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典权和抵押权哪个更优先
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民典法生郊吗。关于相邻权进宅道路
你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典权纠纷的法律适用
我国物权法中没有规定“典权”。
现在出现典权纠纷,该如何适用法律
究竟是单纯的租赁契约还是租赁契约与典权设定契约联立,最好找律师当面咨询
女性不以结婚为目的,是否构成诈骗罪
1、以诈骗为目的结婚,构成诈骗罪的会被判刑。2、骗钱别人财物就是诈骗,在刑法中并没有专门的婚姻诈骗罪,但是形成了以婚姻为由,索取钱财的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在去补习班的路上遇到车祸,是否有责任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
这个微博网页链接有链接中有规定或违法内容无法查看
若微博网页链接中有违法内容,用户应立即停止传播并举报给微博平台或相关执法部门。具体操作包括截图留存证据,通过微博的举报机制进行投诉,或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老房子装修,导致楼下天花批荡空鼓脱落,如果判定责任?因为老房子原来就有空鼓损坏的地方
针对老房子装修导致楼下天花批荡空鼓脱落问题,常见处理方式包括与责任方协商、向物业或相关部门投诉,以及收集证据提起诉讼。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损失程度
上班几天后老叫我暂时休息,后面又回去上班了几天,后一天我问老板可以回去上班了吗,说不按正式入职
可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操作:1.收集证据,如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2.向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书,明确诉求;3.参与仲裁庭审,陈述事实理由;4.等待仲裁结果,如不满意
卡被异地反诈中心止付了
如果是因为误报或误操作导致的止付,您需要向银行或支付机构提供证明材料,如交易凭证、身份证明等,以证明您的交易是合法的。如果是因为您的账户存在安全风险,您需要配合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