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文书取得物权的转让问题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物权法28条的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

  根据物权法 28条的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在有关法律文书或决定生效时,物权取得发生效力,我方确定的取得了物权, 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第28条规定的目的并不是说以生效法律文书代替不动产的产权登记,而是因为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引起的物权变动,是依据公法进行的变动,因为公权力的介入,物权变动的状态比较确定,本身具有较强的公示性,法律并不要求必须登记,同样予以充分保护。

  案例: 2006年,张女士为继承母亲名下的房屋,将弟弟张先生诉至法院,法院于2007年4月作出生效判决,判决房屋归张女士所有。2007年5月,张女士取得了该房的所有权证,但张先生一家拒绝搬出该房屋。张女士无奈之下,又把弟弟告到了法院,要求他腾房并支付腾房前的使用费。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鉴于《物权法》已经实施,法官认为,应当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对此类所有权纠纷作出判决。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因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故张女士自2007年4月26日判决生效时取得对诉争房屋的所有权。而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一中院终审判决张先生腾房,并向张女士支付房屋使用费。

  但是,根据物权法第31条的规定“ 依照28条至30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取得物权的当事人还是应当先办理物权登记手续,然后再进行处分,否则其处分行为将不发生物权的效力。但是这并不是说不办理登记我们不取得物权,也不是说我们不能进行物权处分,事实上在法律文书生效时我们已经确定得取得了物权。该条只是强调取得物权的当事人处分该物权时应当先行办理物权登记手续,否则其处分行为将“不发生物权的效力”,但是实践中可能存在当事人办理过户存在一定的障碍、办理过户的成本太高(土地出让金,税费、罚款等)、办理周期过长等情况,那么,当事人有权处分这个物权么?我们认为处分权是有的,上述当事人已取得物权,系真正的权利人,当然有权处分,未登记而处分物权,仅仅是不发生物权的效力,但已处分的不动产为给付内容的债权合同仍属有效,只是说在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前其物权处分行为存在瑕疵,尽管该当事人是实质上的物权人,但由于其物权一定程度上处于脱离公示的状态,而脱离公示的物权没有对世的效力。同时,其他不享有物权但是具有形式上的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物权法第6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的人可能也对物权进行了处分,这种处分尽管是非法的,但是基于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和善意取得原则(物权法1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以及第三个信赖利益的保护,可能你转让给的这个第四人并不能最后取得这个物权,但是你和他之间的债权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因此,这个第四人可以根据你和他之间的合同追究你的违约责任,你则可以根据物权法定的原则追究这个非法处分人的侵权责任[page]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物权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6384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物权的转让与物权的继受取得有什么区别
您好,转让取得是指他人转让权利使之获得使用权,继受取得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物权
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权
根据《物权法》规定,善意取得适用动产和不动产。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根据《物权法》规定,善意取得适用动产和不动产。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物权的继受取得与物权转让的区别
你好,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如果你是担保债权的受让人,则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物权的原始取得方法包括
原始取得: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为根据,而直接取得 所有权。   物权的原始取得又称物权的固有
物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物权的取得方式请问有哪些?
物权是一种支配性的权利,能够排除他人的干涉,物权的取得方式如下: (一)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
善意取得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吗?原始取得有几种方式
你好,善意取得,虽有意思表示,但一般为无权处分人的意思表示,其意思表示的效力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进而,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规定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物权。第
原来的学校不给转学籍,怎么办?
你好,建议与校方自行协商处理
法医能否鉴定新伤和旧伤?
你好:按伤情追究责任
乡镇书记平背我的电话
当地的政策怎么规定的
您好,我放的黄金首饰不见了
法律分析:黄金饰品属于贵重金属交易,价格随着国际货币波动,其售出后再返回无法鉴定其品质,不符合一般商品退换货规定,一般在没有质量问题或纯度问题情况下不能退货。购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