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借出后被再借,事故责任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当车主将车辆借给朋友后,如果朋友又擅自将车转借给第三人并导致事故发生,责任判定需依据实际使用人的行为。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2.在此情境下,如果车主对车辆的再次转借并不知情,且车辆本身无安全隐患,车主则无需承担责任。实际使用人,即最终驾驶车辆并导致事故发生的第三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若车主能证明自己在借车过程中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如确认借车人具有驾驶资格、车辆状态良好等,则可进一步减轻或免除其责任。
找法网提醒,车主借车出事故时,责任判定同样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1.如果事故属于借车人一方的责任,那么赔偿责任应由借车人承担。
2.车主在某些情况下也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当车主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时。
3.过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未对借车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合理审查、出借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等。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借车出事故责任判定的主要依据包括《民法典》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而言,责任判定需考虑以下因素:
1.机动车使用人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过错的具体表现可能包括未对借车人进行合理审查、出借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等。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程度确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