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后,若被认定为全责方且对定损价格存在不合理之疑,首先应与保险公司及对方车主进行沟通协商。
1.若协商无果,全责方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先按照其内部的定损标准进行赔偿。
2.在此过程中,全责方应保留好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照片、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车辆维修发票等,以备不时之需。
3.若保险公司仍然拒绝按合理价格赔偿,全责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具体而言,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定损价格进行公正裁决。
找法网提醒,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明确全责归属,但对方车主却迟迟不进行定损时,全责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全责方可以主动与保险公司联系,说明情况并请求保险公司先行赔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有义务在合理范围内对受损车辆进行赔偿。
2.若保险公司仍然拒绝赔付,全责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全责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未定损的事实以及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不当行为。
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若对方车主不配合、不到场,全责方不必过于担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管部门有权在对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责任认定。
1.全责方可以自行前往交管部门,请负责事故的交警根据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相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出具责任认定书。
2.责任认定书出具后,交管部门会依法送达给对方车主。不论对方是否到场、是否对责任认定书签字,都不会影响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