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修建导致房损,负责处理的主体包括:
1.高速路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房屋受损的赔偿处理。若因施工不当或未采取防护措施导致房屋受损,建设单位需承担侵权责任;若因施工方操作失误或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施工单位需承担主要责任。
2.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调查认定房屋受损是否与高速路建设存在关联,并制定赔偿方案。政府负责统筹协调补偿和拆除工作,特别是涉及公路控制区内的房屋安全时,需联合多部门执行。
找法网提醒,对于高速路修建导致的房损问题,处理部门主要包括当地政府部门、高速路项目的建设单位以及施工单位。
1.其中,政府部门负责监管高速路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总负责方,需对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3.而施工单位则直接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在法律上,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疏忽大意导致周边房屋受损,需依法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