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孩童玩耍导致骨折,责任追究需从多个角度考虑:
1.直接责任应由导致骨折的孩童的监护人承担。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2.若该孩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更应尽到监护责任,若未尽到,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3.同时,若受伤孩童一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校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是因为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对在校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
在具体追究责任时,还需考虑孩童的年龄、行为能力以及具体行为等因素。
找法网提醒,孩童骨折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的规定。
1.根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2.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对于学校责任,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学校孩童骨折赔偿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报案与调查: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并配合调查。同时,学校应尽快了解事故经过、原因及受伤孩童情况,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2.责任认定: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责任方。若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赔偿协商:责任认定后,双方应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协商内容包括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若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签订赔偿协议。
4.赔偿执行:赔偿协议签订后,责任方应按协议约定履行赔偿义务。若责任方拒不履行或协商不成,则受伤孩童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