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不慎撞伤同学,费用由撞伤同学的孩子及其父母承担侵权责任。
1.具体来说,当孩子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若受到其他同学的人身损害,责任应由造成损害的同学及其监护人(通常是父母)来承担。
2.如果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能尽到应有的管理职责,如未能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或未能及时制止危险行为,那么这些机构也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找法网提醒,撞伤同学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这一条款为受害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确保他们在受到人身损害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撞伤同学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果造成残疾,还应包括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赔偿流程方面,
1.受害人或其监护人应及时向学校报告事故情况,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也可以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赔偿争议。
3.在协商或调解过程中,双方应就赔偿项目和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受害人或其监护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