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全责,承担20%医药费可能是合理的。从法律层面来看,目前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全责方必须垫付或承担特定比例的医药费。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全责方不垫付医药费是可以的。
1.在实际操作中,若伤者因经济困难无法自行承担医疗费用,并起诉至法院要求全责方先行垫付,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全责方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医药费。
2.在此情境下,若全责方被法院判决承担20%的医药费,这通常是基于案件具体情况、双方经济状况、伤者治疗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
3.若全责方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依法提起上诉。但在此之前,建议全责方尊重法院判决,积极履行垫付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找法网提醒,若交通事故全责方拒绝赔偿,受害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受害者应持有事故认定书作为关键证据,起诉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起诉流程包括前往工商局查询对方保险公司信息、凭事故责任认定书获取对方车主及驾驶员信息、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等环节。
2.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尝试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则进入开庭阶段。此时,法院会与保险公司沟通,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为避免进入庭审环节,会同意通过协助办理函等方式处理赔偿事宜。
3.一旦保险公司同意赔偿,款项将直接打入法院账户,随后法院会通知受害者领取赔偿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受害者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提供必要证据和材料。同时,也要保持耐心和信心,相信法律会为自己伸张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