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后,剐蹭事故并不一定算处理完了。
1.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结案需要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并制作调解书,或者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并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等。仅仅通过保险理赔并不能直接视为事故已经结案。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即使已经进行了保险理赔,如果双方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未履行,当事人仍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找法网提醒,交通事故逃逸后,保险公司仍然会进行理赔,但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1.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则不予赔偿。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予以赔偿。
在进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在事故发生后,应客观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划分,不要为了尽快解决问题而随意包揽责任,以免影响后续的理赔流程。
2.切忌先修理后报销:在理赔前,应先与保险公司沟通确认理赔流程,不要擅自先行修理车辆,以免因理赔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理赔受阻。
3.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如果选择委托修理厂进行理赔,应确保修理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并详细了解理赔流程和费用结算方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了解不计免赔条款的具体内容和限制条件,以免在理赔时发现不符合条件而无法获得全额赔偿。